生活

當前位置 /首頁/新生活/生活/列表

海口外地户籍落户材料 海口外地户籍普通落户要求

屬於海南省外户籍的人員普通落户海口,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和居住地址材料。

海口外地户籍落户材料 海口外地户籍普通落户要求

海口外地户籍落户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海南省居住證》。

3、申請之日當月(或上月)在我省繳納的養老保險(暫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户)、醫療保險清單(經公安人口信息系統核驗以上兩項保險符合要求的,可不提交);

4、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我市城鎮地區落户地址材料:

(1)憑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房屋權屬證書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附付款發票)或集資房購房合同(附繳款憑證)或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回遷證明材料可在自有住房落户;

(2)憑房管部門簽發的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租賃證可在居住地社區集體户落户;

(3)居住在政府單位管理的公房的,憑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租賃證或政府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可在居住地社區集體户落户;

海口外地户籍落户材料 海口外地户籍普通落户要求 第2張

(4)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憑該集體宿舍的房屋權屬證書(或單位租賃證),住宿證明(或個人租賃證)和勞務關係證明可在居住地社區集體户落户;

(5)租住在商品住宅且該房屋地址沒有家庭户的,房屋所有權人和承租人書面簽署落户聲明書(按模板填寫),提交房屋權屬證書(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付款發票)、租賃證,承租人可在租房地址落户。

5、配偶隨遷,提交《結婚證》、配偶《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隨遷[省外遷入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離、退休)父母、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證明)或成年未婚無勞動能力(提交個人聲明書及《殘

證》)子女],提交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未成年子女隨遷,還需提交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異的,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撫養裁定文書(庭外調解協議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蓋章確認的離婚協議書。

《居民户口簿》不能體現父母與子女關係的,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户口登記機關(公證部門)出具的關係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事檔案親屬關係記錄、或親子鑑定證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張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