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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哪些人才人才需要就業落户

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落户海口需要先就業

海口哪些人才人才需要就業落户

海口人才就業落户

條件一:40週歲(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含脱產全日制本科學歷)人才,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 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條件二:40週歲(含)以下,具有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的人才,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 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條件三:40週歲(含)以下,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 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條件四:40週歲(含)以下,具有執業資格的人才,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 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制內引進(調入)人才落户,按現行調動落户政策執行。離校三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在我省先落户後就業(三沙市除外)。

辦理依據

海南省人民政務關於印發《海南省引進人才落户實施辦法》的通知(瓊府〔2017〕66號)

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户口簿》。

2、提交以下之一人才資格證書:

(1)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含脱產全日制本科學歷);

(2)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台》等官網查詢記錄;無官網查詢記錄的,提交評審表或任職文件或《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或考試成績合格單及准考證);

(3)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及下一等級同一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兩級證書以《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公佈為準,無下一等級證書的,提交越級或破格材料);

(4)執業資格證書及官網查詢記錄。

3、勞動合同及法人登記證書(含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無需提交勞動合同)。

4、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1)在我市城鎮地區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房產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權屬證書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付款發票)。

(2)在實際居住地社區集體户落户(提交本人房屋租賃證或居住證)。

(3)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集體户落户(提交勞動合同及工作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租住在商品住宅且該房屋地址沒有家庭户的,房屋所有權人和承租人書面簽署落户聲明書(按模板填寫),提交房屋權屬證書(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付款發票)、租賃證,承租人可在租房地址落户。

5、配偶、父母、子女隨遷提交材料:

(1)配偶隨遷,提交《結婚證》、配偶《居民户口簿》。

(2)父母、子女隨遷,提交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體現父母與子女關係的,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户口登記機關(公證部門)出具的關係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事檔案親屬關係記錄、或親子鑑定證明。未成年子女隨遷,與申請人不在同一户內的,需提交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異的,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撫養裁定文書(庭外調解協議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蓋章確認的離婚協議書。

省外子女隨遷必須是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證明)或成年未婚無勞動能力(提交《殘疾證》)子女。

落户人需提供1張近期身份證照片(標註身高和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