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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考户籍學籍要求

(一)普通類

重慶高考户籍學籍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可報考普通類。

1、考生自出生之日起至報考時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

2、考生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學籍並實際就讀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

①考生父或母屬我市區縣級(含)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確認引進的優秀人才,考生隨父或母將户籍落户我市的。

②考生父或母屬我市區縣級(含)以上政府規定的招商引資項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投資者,考生隨父或母將户籍落户我市的。

③考生父或母為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考生隨軍將户籍落户我市的;考生父或母因復員(轉業)到我市,考生隨父或母將户籍落户我市的。

④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調動,考生隨父或母將户籍落户我市的。

⑤考生因家庭變故(指父母離異、死亡等非正常情況),考生隨父或母或監護人將户籍落户我市的(父或母或監護人原户籍應為我市)。

⑥考生為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且在中國定居的外國人。

3、原户籍非我市的考生(除普通類第2項規定情況外),考生及父或母須落户我市3年及以上,考生須具有我市普通高中連續完整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4、非我市户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須具有我市公安機關頒發的3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考生須具有3年我市普通高中連續完整學籍並實際就讀,其父或母須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穩定就業和居住的佐證材料(須同時提供連續3年及以上在渝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材料)。

5、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在國外就讀達到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回國後本人户籍已落户我市的。

具有普通類報考條件規定情況之一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報考普通類。從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起,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普通類,須提供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證明(經市教委批准設立的具有藝術、體育類專業舉辦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除外)。

(二)高職對口類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報考高職對口類。

1、具備我市中等職業學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含經市教委認定實行彈性學制、學分制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2、具有我市3年及以上户籍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或符合普通類第2項規定情況之一的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三)中職直升類

具備我市中等職業學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中職與高職貫通培養項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培養改革試點項目中職階段應屆畢業生。

(四)單考單招類

報考體育單招、殘疾單招的人員應具有我市户籍或學籍。消防單招僅面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開展,其報考資格由消防部門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