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流程辦理指南
失業保險金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時的基本生活條件,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因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本次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已辦理過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手續的人員可申領失業保險金。本文為您介紹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領取流程。
辦理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或者工作關係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所需材料
1.勞動手冊;
2.失業保險登記表(首次申領時用);
3.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4.身份證;
5.實名制銀行結算户存摺。
辦理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
2、到區縣職業介紹所進行求職登記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3、申領通過的,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上記載本次申領後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失業人員每月15日左右憑銀行存摺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未通過的,工作人員當場告知不能申領的原因。
收費標準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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