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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 海南省生育津貼領取有什麼條件

導語:我國各大省份的生育津貼標準是有所差異的,而且相關政策每年都有可能進行調整,領取條件也有可能改變,廣大準媽媽們要及時瞭解最新政策,以免錯過。那麼,在海南省生育津貼領取有什麼條件呢?具體2021海南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

2021海南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

2021海南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 海南省生育津貼領取有什麼條件

海南生育津貼

一、生育津貼申請條件:

(一)女性城鎮從業人員生育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的;

(二)女性城鎮從業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的;

(三)滿足我省生育保險待遇條件,且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四)退休女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二、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月標準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女性從業人員享受生育津貼期限按下列規定計算:

(一)妊娠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計算。難產的,增加半個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

(二)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按1個半月計算。

(三)妊娠不滿3個月終止妊娠的,按1個月計算。

(四)女性從業人員實行輸卵管結紮手術的。按1個月計算。

(五)男性從業人員實行輸精管結紮手術的,享受生育津貼的天數按半個月計算。

三、生育津貼申請時間:

職業婦女生育3個月(難產4個月)後或計劃生育手術1個月後,由生產時的所在用人單位的專辦員到省本級社保經辦機構統一辦理申領生育津貼。

四、所需材料:

(一)享受職工生育醫療費報銷待遇的女性從業人員:

 按要求填寫《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津貼核定表》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在社保網報系統上申請;

(二)在新農合或居民醫保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的女性參保從業人員:

1、按要求填寫《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津貼核定表》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2、提供《生育服務證》原件;

3、提供《嬰兒出生證》原件;

4、新農合或居民醫保享受待遇憑證;

5、住院分娩時出院小結(須加蓋醫院公章);

2021海南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 海南省生育津貼領取有什麼條件 第2張

生育津貼

五、辦理程序:

(一)已開通社保網報業務的單位登錄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單位社保網報系統,在生育津貼申請模塊中進行生育津貼申請。提交申請3個工作日後查詢審核結果。

審核不通過時,以下情形需填寫生育津貼申請表到櫃枱辦理:

1、單位賬户變更、不完整、無信息的;

2、享受生育津貼期間繳費記錄不正常的;

3、無報銷記錄的;

4、其他情形

(二)未開通網報業務的單位,需填寫生育津貼申請表到櫃枱辦理: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津貼申請表》按要求正確填寫並加蓋公章,一式一份。表格在櫃枱領取

或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户網下載。

六、津貼發放時間:

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於30個工作日內將津貼打到單位賬户,由單位按規定正確發放。

七、生育津貼如何發放:

(一)由社保按規定拔付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足額發放。從業人員享受的生育津貼低於其

實際工資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於其實際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財政全額供養的參保人享受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拔付至同級財政部門。

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工傷生育處諮詢電話:0898-65350250

2021年海口生育津貼報銷標準、條件、流程、政策:

2021海南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 海南省生育津貼領取有什麼條件 第3張

生育津貼

海口市生育保險金計算辦法:

海口市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生育醫療費補貼是統一的3000元。繳費基數每個人都不一樣的,按照繳納的醫療保險基數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個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醫療補貼)。產假時間,正常是3個月,晚育(25歲以後)加1個月,剖腹產再加半個月。

例如我的繳費基數是2520,因為是剖腹產,所以產假4個半月。所以她領到的總金額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順產的JM,就是鄭州嬰兒游泳館補貼總額=繳費基數*4(順)+3000

海口市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除了按正常的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外,還可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海口市生育婦女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為: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0元;(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500元;

(三)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元。

(一切以官方部門發佈最新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