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需具備哪些條件
失業保險金,是五險之一,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按時繳納足額的失業保險的職工在失業後,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那麼,失業保險金領取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辦事指南小編為你解答。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其他北京相關辦理內容推薦:
北京東城區公安局各派出所電話一覽
北京海淀公安局各派出所電話一覽
北京朝陽區公安分局各派出所電話一覽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指南
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地址在哪
港澳居民在北京落户的辦理條件與辦理材料
北京新生兒入户辦理流程 辦理需要材料(政策外)
掃碼關注公眾號
掃碼下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