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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不同 武漢主動辭職的能領取失業金不

導語:大家都知道,我們在職的時候多數是會繳納五險一金的,其中就有一個失業險。雖然失業險繳納比例少,但在關鍵時候也是能凸顯它的用處的。在城市,失業了的人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這樣也是有一個暫時的經濟來源。那麼武漢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麼不同?武漢主動辭職的能領取失業金不?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武漢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不同 武漢主動辭職的能領取失業金不

失業金領取

武漢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有什麼區別

失業補助金只能領取一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按相關規定享受價格臨時補貼,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1、本質不同

失業保險金是根據企業或事業單位用人時候繳納的失業保險;而一次性生活補助,主要指農民合同制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其用人單位已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經辦機構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

2、針對人羣不同

失業保險金是針對企業或事業單位人羣,而而一次性事業生活補助是針對農村户口來城市打工的農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

失業保險金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員工失業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補助是用人單位每個月給該農民職工繳納工資的百分之二,等到該農民職工失業的話,可以一次性拿回單位按月繳納的這半分之二。

武漢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不同 武漢主動辭職的能領取失業金不 第2張

失業保險金

武漢主動辭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一、武漢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武漢領取失業金期間還可以申請醫保報銷嗎?

答:武漢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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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髮放標準

失業金髮放標準

發放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的70%

武漢中心城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575元/月,東西湖等遠城區調整為1350元/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轄區社保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參加失業保險等有關材料。

2、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本人身份證、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3、社保經辦機構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將審核結果告知失業人員本人。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發給《失業保險金髮放開户通知單》;對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應説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