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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高温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導語:目前,我國有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還沒有制定高温補貼標準,而新疆地區已經在高温補貼標準內?那麼,新疆每年高温標準是什麼樣的呢?什麼時候發放?發多少錢?今年補貼有沒有上調?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2019年新疆高温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2019年新疆高温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2019年新疆高温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新疆高温補貼

2019新疆高温補貼標準:

發放時間:6-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依據新疆《關於企業高温津貼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企業多一次性或按月發放:

據瞭解,新疆給職工發放高温津貼的企業,多采用一次性發放或按月發放,很少有企業按新疆的每人每天按一定標準發放的方式。

在烏市郵政系統,一線投遞員、駕駛員等外勤人員去年的高温津貼在500元左右。

對此,一位企業人力資源部主管解釋,沒有精力留意一個夏季裏有多少天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按高温天氣數及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計算該發多少天津貼,操作較麻煩,按月發和一次性發放較簡便。

新疆高温補貼相關常識

2019年新疆高温補貼標準及發放時間一覽表 第2張

高温補貼

1、高温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2、高温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温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3、降温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温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温飲料充當高温補貼。高温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

4、用人單位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5、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6、勞動者因高温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