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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高温補貼標準 事業單位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導語:對於高温補貼的標準,我國是有統一的規定的,在這一標準的基礎上,各省市可以有自己的具體標準。那麼,大家知道事業單位高温補貼標準是什麼?事業單位高温津貼發放標準是什麼?接下去給大家分享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靈活運用,以下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高温補貼標準

事業單位高温補貼標準 事業單位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標準是100-300元不等,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南北跨緯度較廣,各地接受太陽輻射熱量不盡相同。所以,在高温津貼的發放時間上,也有很大的差異。

比如:北京、山西、河南、安徽等地,發放時間主要集中在6月~8月。

比如:上海、天津、陝西、甘肅、寧夏、河北、江蘇等地,發放時間主要集中在6月~9月。

再比如:重慶、福建等地,從5月就開始發放高温津貼了。

在眾多省份中,海南省發放的時間最早,週期最長,每年從4月起,一直髮放到10月止。

事業單位高温補貼標準 事業單位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第2張

高温

高温津貼的發放要求條件

1、高温津貼發放條件是什麼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及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氣温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佈的為準。

2、高温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安徽省規定,高温津貼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5元,這是最低標準。用人單位應建立高温津貼制度,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通過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高温津貼發放範圍和具體標準

3、用人單位發放高温津貼必須遵守的規定有哪些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

4、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違反防暑降温規定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用人單位在高温天氣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省防治高温作業有關規定,合理安排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温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增加休息,減輕勞動強度,減少或停止高温時段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有權向當地人社、衞健、應急管理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舉報投訴。

事業單位高温補貼標準 事業單位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第3張

高温圖片

全國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1、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300元。

2、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300元。

3、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貼。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6、廣東

廣東省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