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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烈犬主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面臨7年以下刑責

近日,成都一個2歲的女童被一隻大型犬咬傷一事可以説是牽動着廣大網友們的心。大家一邊在譴責這條狗的同時,也不忘關心狗主人應承擔的責任。一律師表示,成都烈犬主人不僅僅要進行民事賠償,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最高面臨7年以下刑責。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

成都烈犬主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成都烈犬主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面臨7年以下刑責

女童被狗咬傷,該由誰來承擔責任?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表示:“從承擔民事責任的角度來説,相應的視頻完整記錄了女童遇襲的全過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沒有法律規定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按照民法典,飼養人或者管理者一方應當承擔全部的侵權責任,可能需要進行民事賠償。”胡磊説,在司法實踐中,民事賠償一般是包括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

除了民事責任外,胡磊進一步告訴記者,如果後續女童的傷情構成了重傷或重傷以上,那麼飼養人或者管理者除了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以外,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面臨7年以下刑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造成了他人重傷或者死亡,均應以過失致人重傷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都烈犬主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面臨7年以下刑責 第2張

“具體到這個事情來説,如果有證據能夠證實狗主人明知肇事犬隻有可能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等後果,但仍然不採取措施約束犬隻、或者採取的措施不夠,造成了該犬在居民小區內肇事、肇禍。那麼,從過失致人重傷罪或死亡罪的犯罪主觀故意層面,就已經成立了。”胡磊介紹,若女童後續的傷情到達到了重傷或重傷以上的條件,那麼狗主人的行為就可能會構成犯罪,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關於前述兩個罪名的規定,最高將會被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