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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自己被扣的電動車算偷盜嗎? 一大學生私自取回電動車被學校處分

你的電動車被偷過嗎?你的電動車被扣押過嗎?想必有車一族都很有説法,近期一大學生更有説法,為什麼會這樣呢?原來是一大學生的電動車會學校保衞處查收扣押了,他私自去取回電動車,後面被學校通報處分了,對於這樣的情況,你覺得誰做得對呢?一起去看。

取回自己被扣的電動車算偷盜嗎? 一大學生私自取回電動車被學校處分

取回自己被扣的電動車算偷盜嗎

近日,廣州科技職業技術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下發的處分決定文件截圖在網上引發關注。處分文件稱,該學院一大學生私自取回自己被保衞處查收代保管的電動車涉嫌偷盜,學院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有人質疑:“‘偷’回自己被違法扣押的電動車,是偷盜嗎?”也有人分析:“不應該算偷,應該説他私自取回,不算違法算違紀”“這是校內處分,並不涉及法律問題。”

據瞭解,該事件發生在今年9月,當時該學院一名大學生在宿舍樓附近發現了自己的電動車,並將其騎走。然而,他並不知道,這輛電動車已經被學校保衞處查收,並放在了電動車保管處。保衞處在查看監控錄像後發現了該學生的行為,並將其叫到保衞處進行調查。

該學校保衞處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根據學校2018年下發的《校園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進行查收的。該規定明確禁止在校園內使用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並要求已經購買或使用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的學生將其停放在指定地點,並由保衞處統一管理和登記。否則,將視為違規行為,並由保衞處予以查收和代保管。

取回自己被扣的電動車算偷盜嗎? 一大學生私自取回電動車被學校處分 第2張

經過調查核實後,學校保衞處將該大學生的情況上報給了所在學院。該學院認為該學生私自取回自己被保衞處查收代保管的電動車屬於不正當行為,並涉嫌偷盜電動車。該學院根據《廣州科技職業技術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該大學生嚴重警告處分,並將其記入檔案。

10月17日,上述學院辦公室工作人員迴應新聞記者稱:“情況屬實。”但沒有解釋該處分的依據,僅表示:“學校2018年就下發了《校園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由保衞處負責解釋。”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表示:“保衞處並不對電動車具有所有權,學生沒有竊取他人財物的主觀故意,不構成盜竊罪。”

記者瀏覽處分決定文件截圖注意到,文件稱:“該生於2023年9月26日晚7點左右,私自進入學校8號宿舍樓附近的電動車保管處,拿走自己被保衞處查收的違規電動車,該不正當行為涉嫌偷盜電動車……給予該生嚴重警告處分。”對此,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分析認為:“盜竊罪從主觀故意上來説,是非法佔有他人的財物。在這個案件中,學生的電動車被學校保衞處查收,但查收也只是讓學生對電動車享有的所有權受到了限制,並不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説保衞處並不對電動車具有所有權。換句話説,即使是保衞處查收了學生的電動車,但學生在保衞處查收電動車期間,對電動車並不喪失所有權。學生也絕對不會認為,被查收的電動車就是保衞處的財物,學生沒有竊取他人財物的主觀故意,不構成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