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重慶公積金貸款材料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一手房)材料
(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户口簿;
(二)借款申請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已備案)、離婚判決書、單身聲明等;
(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月收入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流水),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同意根據本人當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收入依據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證明;
(四)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五)已繳納符合要求自籌資金的首付款憑據(售房單位出具的發票或收據);
(六)借款人還款賬户(貸款承辦銀行一類賬户);
(七)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八)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住房公積金置換貸款(一手房)材料
(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户口簿;
(二)借款申請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已備案)、離婚判決書、單身聲明等;
(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月收入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流水),單位在職繳存人及配偶同意根據本人當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收入依據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證明;
(四)合法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記手續;
(五)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公積金組合貸款)最近不低於3個月以上的貸款還款明細,應註明當前剩餘貸款本金餘額;
(六)《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七)所購房屋契税繳税證明或全款發票;
(八)借款人還款賬户(貸款承辦銀行一類賬户);
(九)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十)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二手房)材料
(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
(二)借款申請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已備案)、離婚判決書、單身聲明等;
(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單位在職繳存人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靈活就業繳存人自行書面承諾,月收入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流水),單位在職繳存人及配偶同意根據本人當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收入依據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證明;
(四)所購二手房原《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五)借款申請人與售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六)已繳納符合要求自籌資金的首付款憑據(首付資金在5萬元及以內提供賣方出具的收據,5萬元以上提供買賣雙方銀行轉帳憑據);
(七)售房人收款賬户(售房人本人名下銀行賬户);
(八)借款人還款賬户(貸款承辦銀行一類賬户);
(九)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十)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住房公積金置換貸款(二手房)材料
(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户口簿;
(二)借款申請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已備案)、離婚判決書、單身聲明等;
(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月收入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流水),單位在職繳存人及配偶同意根據本人當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收入依據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證明;
(四)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記等;
(五)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公積金組合貸款)最近不低於3個月以上的貸款還款明細,應註明當前剩餘貸款本金餘額;
(六)《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七)借款人還款賬户(貸款承辦銀行一類賬户);
(八)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九)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