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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居住證持有人辦理護照申請指南 重慶居住證持有人辦理護照申請材料

重慶居住證持有人辦理護照申請指南 重慶居住證持有人辦理護照申請材料

重慶居住證持有人辦理護照申請指南 重慶居住證持有人辦理護照申請材料

一、受理對象

持重慶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的人員。

二、辦理地點

重慶市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窗口均可提交申請材料。

三、辦理時限及領證方式

1、自受理之日起20日辦結(需要補充申請材料、核查或調查的時間不計算在辦證時限內)。

2、證件辦結後,申請人到受理機關領取,或通過郵政快遞送達。其中,快遞取證屬於有償服務,收件時支付郵費,請自願選擇。具體詳見《受理回執》。

四、申辦的出入境證件種類

居住證持有人可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註(赴台定居簽註除外)。

五、申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可關注“重慶公安出入境微信公眾號”預約填寫,也可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

2、居民身份證(未滿16週歲公民除外)(居民身份證在申領、換補發期間,可提交臨時身份證)。

3、未滿16週歲公民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户口簿,並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同時提交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監護關係證明(在户政部門已登記或曾提交過監護關係證明的的免提交監護關係證明);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户口簿)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監護關係證明包括:《出生醫學證明》、載明監護關係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監護關係公證書。

4、按規定提交或核驗指紋信息。

5、申請赴港澳台除旅遊以外的簽註,還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詳見《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指南》、《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