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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下海創業的在編人員可留編3年 江蘇全省推進羣體創業行動

下海創業是好事,但是你已經是公職人員的話,編制是直接放棄了嗎?若是創業失敗,那麼編制是不是又得重新開始考了。對於這樣的事情,江蘇省有政策了,江蘇下海創業的在編人員可留編3年,而且江蘇全省推進羣體創業行動,一起去看看具體詳情吧。

江蘇下海創業的在編人員可留編3年 江蘇全省推進羣體創業行動

江蘇下海創業的在編人員可留編3年

近日,江蘇省人社廳、發改委、教育廳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十四部門關於實施重點羣體創業推進行動的通知》,決定在全省實施重點羣體創業推進行動,通過完善落實扶持政策,優化創業服務,力爭實現到2025年,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創業20萬人(其中離校5年內高校畢業生3萬人、農民6.5萬人)。

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緩解就業壓力,推動經濟發展,是這份通知印發的初衷。通知中所提及的重點羣體,不僅有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留學回國人員等,還包括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即人們常説的在編人員。

每經小編注意到,為降低事業編內人員離崗創業的“機會成本”,通知重新明確了一項支持政策,即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其間可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正常晉升薪級工資,按規定連續計算工齡,同等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等級晉升。

通知明確,支持科研人員創新創業,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攜帶科技成果,以兼職、掛職、參與項目合作、離崗創業等形式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創造更多優質經營主體、增加就業崗位。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江蘇十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通知顯示,全省力爭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到2025年每年創新創業5000人。該通知還明確了支持退役軍人、農民、留學回國人員創業以及支持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和靈活就業的一系列鼓勵扶持措施。

江蘇下海創業的在編人員可留編3年 江蘇全省推進羣體創業行動 第2張

事實上,支持鼓勵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下海”創業由來已久,早在2015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就明確提出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優惠條件是可以保留體制內身份和待遇3年。

鼓勵“事業編”創業,江蘇走在前列。2016年1月,江蘇省人社廳、教育廳、科技廳《關於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有關人事管理的意見》,鼓勵省屬及各地所屬高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的在編專業技術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在職或離崗創業。離崗期不超過3年,離崗期保留其人事關係。

約1年後,人社部於2017年3月正式印發《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參與項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轉讓、開發收益;離崗創新創業者,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人社部指導意見發出後,江蘇省人社廳於當年8月2日轉發人社部上述指導意見的通知。

除江蘇外,安徽、山東、河南、福建等地也曾推出鼓勵事業單位科技、專技人員離崗創業的規定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