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生單位入户辦理指南 重慶大學生單位入户辦理條件
辦理條件
在本市就業的專科及以上的學員,或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人員,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門門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的護理人員等一般人才。
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書面勞動合同或務工證明;
3、畢業證、技術職稱證書或護理人員資質證書;
4、户口遷移人員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5、在合法穩定住所地入户的,還需提供住房手續;
6、租賃住房的,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續;
7、有直系親屬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父母《結婚證》或者父母離婚手續和子女直接撫養的證明材料。
辦理地點
擬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流程
本人攜帶相關落户申請材料,前往擬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申請落户地址
凡是申請落户重慶的人才,可自願選擇城鎮地區的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户、單位所在區縣(自治縣)直系親屬、社會人才集體户或社區集體户入户。
辦理時限
25個工作日,市內遷移不超過10個工作日。
畢業生户口遷移辦理程序
1、畢業生按上述規定自願選擇在就業單位入户、遷回原籍或投靠直系親屬處入户、以及在市社會人才集體户、學校所在地或就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社會人才集體户、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市社會勞動力集體户入户的:
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按其選擇開具《户口遷移證》,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憑學生所持《户口遷移證》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自願申請書、相關就業證明或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材料等,直接辦理入户手續。
2、高校畢業生不論已就業或未就業,凡申請投靠在渝具有城鎮居民户口的其他親屬(非直系親屬)處入户的:
須憑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的《户口遷移證》,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自願申請書、親屬關係證明,經入户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後,上報分局、區縣(自治縣、市)局審批後辦理入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