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低保申請政策
辦理條件
凡具有重慶市户籍居民,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其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家庭消費支出和其他相關情況,符合《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渝府辦〔2017〕33號)規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鎮街按程序申請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選擇在任一成員的户籍地提出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代理人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其申請確有困難的,應當主動提供幫助。
申請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應當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書面申明家庭收入、財產和支出狀況並簽字確認,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應當提供的申請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書;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複印件;
3、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
4、家庭收入、財產和支出狀況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5、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636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515元。
申請審核審批流程
户主向所在地的鎮(街)或村(居)委會提出申請→鎮民政辦審核→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民主評議→入户調查→初次人員名單公示→鎮民政辦再次審核→區民政局審批→填發低保證以及最終享受低保人員名單公示→按月發放低保金
申請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窗口辦理:各街鎮公共服務中心。
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不包括羣眾評議和公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