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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發佈關於調整省外來(返)海口人員管理措施的通告

沒有疫情的城市去海口,需要在入瓊口岸進行一次落地免費核酸檢測服務,採樣後通行,居家等待結果。

海口發佈關於調整省外來(返)海口人員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據疫情形勢研判,在原省外來(返)海口人員管理措施的基礎上,海口市指揮部即日起對部分人員管理措施進行調整。調整後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對7日內有高風險或參照高風險管控區(湖南邵陽、青海、山西大同、福建福州、新疆、內蒙古、西藏、甘肅蘭州、甘肅慶陽、寧夏銀川等)旅居史的來(返)海口人員,在抵達海口機場、碼頭等關口實施落地檢,並落實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重點涉疫區之日開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補齊。

對7日內有湖南懷化、河南鄭州、四川廣元、雲南德宏、陝西西安、陝西漢中、廣東廣州等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海口人員,在抵達海口關口實施落地檢,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放行;對7日內有山東棗莊、湖北武漢、天津靜海區、重慶江津區、廣東深圳、山西運城、山西臨汾、湖北襄陽、四川南充等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海口人員在抵達海口關口實施落地檢後放行。抵海口後應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委會)、單位或所住宿賓館報備,落實3天嚴格居家(酒店)健康監測,期間實施3天3檢(不包括落地檢)。完成居家健康監測後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至抵海口滿7天,建議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並按海口市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檢測,自我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

上述涉疫地區名單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

海口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