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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調整省外來(返)人員管理措施

三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相關防疫通知,明確7日內有高風險地區或參照高風險地區管理地區需要隔離。

三亞調整省外來(返)人員管理措施

根據綜合研判,三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決定,從10月23日21時起,調整對7天內有本土疫情地區旅居史人員管理措施如下:

一、對7日內有高風險地區或參照高風險地區管理(西藏、新疆、內蒙古)旅居史的來(返)三亞人員,在抵達三亞機場、碼頭等關口實施“落地檢”,並落實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費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疫情風險地區之日開始計算,不足7天的填平補齊。

二、對7日內有天津靜海、青海西寧、青海海東、甘肅蘭州、甘肅慶陽、湖南邵陽、廣東廣州、廣東深圳、四川南充、四川廣元、湖北武漢、雲南德宏、河南鄭州、重慶江津、陝西西安、陝西漢中、山西運城、山西大同、浙江寧波等地區旅居史的來(返)三亞人員,在入市關口實施“落地檢”,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放行,進入三亞後應第一時間向單位、社區(村)報備,落實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實行“三天三檢”(不含落地檢)。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結束後參加三亞市常態化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費用自理)。

三、除上述區域外,對7日內有本土疫情地區旅居史人員,在入市關口實施“落地檢”,無需等待核酸檢測結果。進入三亞後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酒店(賓館)報備,落實“三天三檢”。

四、上述疫情地區名單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

來源:三亞發佈(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