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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調整省內各市縣來(返)文昌人員查驗工作的通告

近期需要進出文昌的人員需要遵守相關疫情防控政策,中高風險區暫不進入文昌市,省內部分市縣不能進入文昌。

文昌調整省內各市縣來(返)文昌人員查驗工作的通告

來(返)文昌市的人員相關管理要求

一、省外來(返)文昌人員

(一)中高風險區暫不進入文昌市。一經發現立即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並嚴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的規定進行管控。

(二)低風險區

1.點對點直接從入瓊關口來(返)文昌市的,入瓊關口落實落地檢。

2.持48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持健康碼綠碼進入文昌市,在交通服務點進行1次核酸檢測(已完成落地檢的不再採樣);進入文昌市前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報備,進入後落實3天2檢。

(三)無疫情地區

1.點對點直接從入瓊關口來(返)文昌市的,入瓊關口落實落地檢。

2.持健康碼綠碼進入文昌市,在交通服務點進行1次核酸檢測(已完成落地檢的不再採樣);進入文昌市前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報備,進入後第3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二、省內來(返)文昌人員

一、7日內有三亞、樂東、儋州3個市縣旅居史人員暫不進入文昌。

二、其他市縣無中高風險區旅居史人員,持72小時內3次(每天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持健康碼綠碼、體温正常可進入文昌市,進入前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報備,進入後48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

三、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員,通過通行申報系統進行申請,審核通過後方能進入文昌(本通告發布之前未通過審核的人員,符合新通告條件者可根據本通告要求重新申請,已申請且符合條件者無需再申請)。

四、貨車及司乘人員按照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確保農產品運輸等物流保通保暢的緊急通知》(瓊肺炎指函〔2022〕50號)文件要求執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緊急就醫的情況,做好登記予以放行。本通告自2022年9月5日10時起實施,並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未盡事宜另行告知。如有疑問,請撥打12345熱線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電話63266823諮詢。

重點提醒!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員,通過通行申報系統進行申請,審核通過後方能進入文昌!(詳見下方)

如有疑問,請撥打12345熱線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電話63266823諮詢。

通行申報系統操作方法

進入通行申報系統,使用微信掃一掃,通行申報地點碼,進入通行申報系統。

文昌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