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居民離婚後小孩户口遷移怎麼辦理 離婚後小孩子户口遷移手續
未成年子女(16週歲以下,在校生放寬到19週歲)投靠父母的條件是:被投靠的父或母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小孩實際居住。也就是説,只需要撫養孩子的那一方有房子,並且小孩住在哪裏。
但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小孩的户口證明;
2、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及女兒撫養權屬關係;
3、書面申請時必須寫明父母雙方對女兒户籍遷移的意見;
4、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證明;
5、小孩撫養方的户口證明。
辦理地點:到撫養方現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請。
重慶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8週歲以下子女投靠父親或母親遷移入户(父母離婚的未成年應當隨直接撫養人投靠遷移)。
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書,備註:遷出人員在遷出地為户主(全户遷出的除外),擬選擇將材料郵遞到派出所或網上跨省通辦的,請在申請書中明確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員的關係。
(2)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
(3)申請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頁、相關個人頁和插頁式户口簿的增減(索引)頁。
(4)父母《結婚證》或者父母離婚手續和子女撫養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憑材料到被投靠的父親或母親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辦理地點
擬入户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