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口户口遷移證辦理指南
已經獲取了准予遷入證明,需要將海口户籍遷出的,可以提交相關《准予遷入證明》等材料網上申請。
海口持準遷證遷出
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申請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
3、遷入地户口登記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人關注“椰城警民通”公眾號,點擊“民生”進入行政審批大廳,點擊“户政”,選擇户政服務事項,點擊“不見面審批”(如有提示應進入“個人中心”完成身份認證),填寫《居民户口遷移審批表》、上載申辦材料、選擇所屬區域和所屬派出所、輸入登錄密碼,點擊“確定”,進入不見面審批。
2、申請事項(如被駁回在“我的事務”反饋)審批通過後,按照提示選擇辦理方式,進入“窗口辦理”或“郵寄辦理”。
“窗口辦理”即申請人持申辦材料原件到窗口直接辦理或預約辦理時間後到窗口辦理。
“郵寄辦理”即申請人填寫收件人、收件地址、聯繫電話,將申辦材料原件郵寄到指定收件地址;辦理單位核實申辦材料原件(如有問題反饋到“我的事務”),將申辦材料原件(按照規定存檔的除外)及打印蓋章的《户口遷移證》郵寄給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