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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競價交易原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規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原則: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或±10個最小价格變化單位)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報採取限價保護措施。北京證券交易所(簡稱“北交所”),於2021年9月3日註冊成立,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中國第一家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

北交所競價交易原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規則

管理辦法

北交所開市後個人投資者准入門檻為開通交易權限前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資產50萬元,同時具備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在北交所開市前已開通精選層交易權限的投資者,其交易權限將自動平移至北交所。自規則發佈之日起,投資者即可預約開通北交所交易權限。機構投資者准入不設置資金門檻。北交所表示,本次規則發佈後至北交所開市前,投資者參與精選層股票交易仍需滿足100萬元證券資產標準。

北交所競價交易原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規則 第2張

業務規則

2021年11月,北交所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交易實施細則》等6件業務規則,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上述規則連同前期發佈的45件業務規則,涵蓋發行上市、融資併購、公司監管、證券交易、會員管理以及投資者適當性等方面,形成了北交所自律規則體系。

北交所競價交易原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規則 第3張

北交所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業務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公告1—9條“行業相關要求”明確:發行人不得屬於產能過剩行業(產能過剩行業的認定以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規定的淘汰類行業,以及從事學前教育、學科類培訓等業務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