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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企業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賬務處理 免抵退的定義

免抵退企業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賬務處理

免抵退企業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賬務處理:

借:税金及附加

貸:應交税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應交教育費附加

按照《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税辦法後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税[2005]25號)規定,對免、抵的增值税應徵收城建税、教育費附加。也就是説即使當期有免抵的增值税額,也要按照免抵的增值税額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免抵退企業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賬務處理 免抵退的定義

免抵退的定義

實行“免、抵、退”税管理辦法的“免”税,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企業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應予退還的進項税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税款;“退”税,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期內因應抵頂的進項税額大於應納税額而未抵頂完的税額,經主管退税機關批准後,予以退税。

免抵退企業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賬務處理 免抵退的定義 第2張

城建税的定義

城市維護建設税,又稱城建税,是以納税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税、消費税税額為計税依據,依法計徵的一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