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的會計分錄 代扣代繳定義及目的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的會計分錄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的會計分錄是:
代扣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税費——個人所得税
繳納時:
借:應交税費——個人所得税
貸:銀行存款或者現金
個人所得税是調整徵税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税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代扣代繳定義及目的
1、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税法規定,負有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對納税人應納的税款進行代扣代繳的一種方式;
2、即由支付人在向納税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為繳納;
3、代扣代繳目的是對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實行源泉控制。
代扣代繳税法關係
1、法定扣繳的只有個人所得税,以所得人為納税義務人,以支付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2、一般理解是指單位發放的工資薪金所得。其他的都是根據税務部門的實際需要,對零星、難於控管的税源進行委託代扣代繳,如農村個體税收、集貿市場、私房出租等;
3、委託代扣代繳一般事先經過税務部門確認,並簽訂代徵協議後才能實施代徵。
代扣代繳流程
1、公司付給的私人勞務費不在代扣範圍中,因為還涉及到徵收營業税問題,所以應由個人憑個人身份證、公司支付證明(加蓋公章)到税務局申請開具勞務發票並繳納税款(8%左右),公司憑對方的發票支付並在税前列支;
2、沒有發票不能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