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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嚴禁徵收過頭税費什麼是過頭税 財政部部長嚴禁徵收過頭税

過頭税是指税收徵管部門為了完成税收任務而過度地向民間徵税的做法,包括時間上的過頭和幅度上的過頭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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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上的過頭税是指税務專管員為完成税收任務,把以後年份的税收提前徵收;而幅度上的過頭税是指收一些不該收的税,或者提高税率、隨意罰款等,包括將國家的減免税費政策打折扣,還包括巧立名目增設新的收費項目,或者在已經實施的收費項目中過度監管和過度活動。

   時間上“過頭”主要有幾種方式:1.本年度提前徵收以後年度可能發生的税款,其數額在下一年初衝抵;2.税源不足的情況下,由財政墊付税款,日後再返還;3.本年度應該抵扣、退税的款項,故意從嚴審批,延期辦理,至下一年再抵扣、退税,造成本期税收數額更大;4.藉助“混庫”等方式,延期上繳、截留不屬於本級的税收;5.主體税種尚未徵繳,先徵繳帶徵税種。

     幅度上”過頭”主要有:1.可高可低的自由裁量税率或罰款幅度,就高徵收、處罰;2.故意放縱違法違紀行為而不加以警示,以便從重處罰;3.誇大企業計税收入。另外,也有通過改變計徵方式、包税攤派等方式收取“過頭税”的現象。

財政部部長嚴禁徵收過頭税費什麼是過頭税 財政部部長嚴禁徵收過頭税 第2張

    2021年全國兩會正在召開,財政部部長劉昆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嚴禁徵收過頭税費、虛增財政收入。

    被問及2021年的財政政策將要如何落實時,財政部部長劉昆表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要可持續,是一個整體。財政收入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財政支出要提質增效、用得其所,迴應人民的需求,讓老百姓更多受益,發揮更好的效果。做到這一點,要從4個方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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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依法依規徵收,嚴禁徵收過頭税費,不能因為財政收支矛盾大而違法違規,增加羣眾、企業的負擔。

二是提高支出效率,要優化結構,加強管理,快速直達,提升資金的效率。

    三是防止鋪張浪費,要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節用為民,把錢花在刀刃上。

四是強化績效管理,績效管理要覆蓋到所有的財政資金,切實做到花錢要問效,無效要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