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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節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 2020年春節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導語:春節加班已經成為了不少上班族逃避不過的話題,很多人在春節加班已經成為常態,這樣的無奈在2020年春節又即將上演,那麼2020年春節加班工資怎麼計算你知道了嗎?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關於2020春節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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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這3天的加班工資按三倍工資計算。其他7天加班工資按雙倍工資計算。

注意:加班費是用人單位在正常工資發放之外的加班補償。

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加點)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1、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2、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2020春節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 2020年春節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第2張

2020年春節

加班費的基數怎麼算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2020春節加班哪幾天是3倍工資 2020年春節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第3張

加班

春節公司要求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算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

温馨提示:

1、過節費和加班工資在性質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息時間的經濟補償,過節費雖然也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但帶有福利性質,無需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