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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積金繳存上限大幅上調 相關政策具體解讀內容

今天(28日)北京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了《關於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從該政策中,我們可以知道北京公積金繳存上限大幅上調,即今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31884元。那麼,具體情況如何呢?對此你有哪些疑問?一起來看看下面的相關政策解讀內容。

北京公積金繳存上限大幅上調

北京公積金繳存上限大幅上調 相關政策具體解讀內容

北京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7月2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中心今天發佈《關於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31884元,也就是説,按照12%的繳存比例的話,最高每月可繳納7652元公積金。

全文如下: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的要求,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市政府批准,現就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31884元,具體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見附件;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320元。

推薦繳存單位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申報“五險一金”年度繳費基數,實現一次性辦理。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及業務櫃枱的原申報渠道照常運行

附近:

北京公積金繳存上限大幅上調 相關政策具體解讀內容 第2張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

《關於2022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什麼是年度繳費基數申報?

“年度繳費基數申報”也稱“跨年清冊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單位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調整職工的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

自2020年起,“五險一金”繳費工資已實現合併申報。繳存單位在2022年7月25日前可通過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合併申報“五險一金”繳費工資。

二、單位已完成“五險一金”繳費工資合併申報,還需要通過公積金系統單獨申報嗎?

不需要。繳存單位可在7月25日後通過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或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查詢申報結果。不方便上網的單位還可就近到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進行查詢。

三、如果未在7月25日之前辦理“五險一金”繳費工資合併申報,還可以辦理公積金的跨年清冊核定嗎?

可以。單位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單獨辦理跨年清冊核定。繳存單位應在完成6月公積金匯繳後、7月匯繳前(託收繳款的單位應在7月託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冊核定工作。

四、2022年度跨年清冊核定流程與去年相比有何區別?

和去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職工上年月均工資”錄入項。“職工上年月均工資”體現的是職工的實際工資數,比如張三上年月均工資是40000元,核定跨年清冊時,此項填寫40000即可。“繳存基數”一般情況下與“職工上年月均工資”保持一致,但如果職工上年月均工資超過當年繳存基數上限或者低於下限,“繳存基數”則應根據上下限進行限制規範。

例如:張三去年月均工資是40000元,則在2022年核定跨年清冊時,他的繳存基數就是31884元;如果李四去年月均工資是2200,則在核定跨年清冊時,他的繳存基數就是2320元。

五、如何通過網上查詢跨年清冊是否核定成功?

單位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後,點擊左側【公積金】-【跨年清冊核定】,在頁面下方“歷史跨年清冊信息”欄目中如顯示“2022-2023”清冊信息,則表示已成功完成2022年度跨年清冊核定工作。

六、跨年清冊報錯了能在網上撤回嗎?

如單位已完成跨年清冊核定,未進行7月增、減員或匯繳,可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點擊左側【公積金】-【跨年清冊核定】,在“歷史跨年清冊信息”中點擊【撤回】,撤回成功後可重新辦理跨年清冊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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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積金

七、發現跨年清冊已無法撤回該怎麼辦?

如單位在跨年清冊核定完成後又進行了7月增、減員或匯繳操作,無法辦理“撤回”,可在單位網上業務平台通過“調整繳存額”“單位信息變更”功能進行調整。分以下兩種情況:

1、繳存基數錄入錯誤,可進行調整

單位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點擊左側【公積金】-【匯補繳】-【調整繳存額】-【單筆調整】,錄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後提交即可。

2、繳存比例錄入錯誤,可進行調整

單位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點擊左側【公積金】-【單位信息管理】-【單位信息變更】,點擊【單位繳存比例】右側【變更】按鈕,根據自身情況在5%-12%自行選擇繳存比例後,點擊“確認”後提交即可。

八、單位在繳費基數上下限公佈前已完成跨年清冊核定,並完成7月繳款。那麼上下限公佈後,相關人員是否需要基數調整及補繳?

涉及上下限的人員無需手動操作,系統將自動進行調整。繳存基數調整後,單位應通過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系統或櫃枱為涉及人員辦理差額補繳。

例如:核定2022-2023年度跨年清冊時,單位繳存比例為12%,錄入職工A上年月均工資35000元。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下限公佈前,其繳存基數為28221元,單位已完成2022年7月的匯繳。上下限公佈後,職工A在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自動調整為31884元。單位應給A辦理7月的差額補繳878元。

九、如果單位未及時發現跨年清冊錄入失誤,導致為職工多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該如何處理?

1、為職工多繳,可申請退回

單位申請將多繳的款項從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中扣劃回單位賬户的,需徵求職工本人同意後,單位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填寫《單位為個人多繳住房公積金劃回單位賬户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櫃枱辦理。

2、為職工少繳,應及時補繳

單位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錯誤,未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先將職工繳存基數調整正確後,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台或櫃枱為其辦理差額補繳。

十、單位如果在7月託收日後辦理年度繳費基數申報(跨年清冊核定),那麼如何完成7月的公積金繳款?

有兩種方式:

方式一(推薦使用):可登錄單位網上業務平台,完成7月增減員後(如無則跳過該步驟),點擊【確認申報2022年7月匯繳清冊】。待8月託收日前,完成8月的增減員後(如無則跳過該步驟),再次點擊【確認申報2022年8月匯繳清冊】。託收日當天則可將單位7-8月的匯繳金額一併託收。

例如:B單位託收日為20日。7月27日辦理年度繳費基數申報(跨年清冊核定)。完成7月增減員後,單位可點擊首頁左側【公積金】-【匯補繳】-【匯繳】-【確認申報2022年7月匯繳清冊】。8月20日前,完成8月的增減員後點擊【確認申報2022年8月匯繳清冊】。8月20日當天便可將7-8月的金額一併託收。

方式二:單位如希望儘快完成7月繳款,還可通過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辦理。具體可參見“一圖讀懂”的“住房公積金的繳款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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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

十一、繳存單位生產經營困難,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嗎?

1、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1%-4%

單位若生產經營困難,可通過網上業務平台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單位應提交《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住房公積金降比、緩繳告知承諾書》和《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表》。單位無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應由2/3以上職工在《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表》對應位置簽字,同意降低繳存比例。執行期截至下一年6月。

2、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目前緩繳按疫情期間的階段性支持政策執行。受疫情影響單位可通過網上業務平台提交《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表》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執行期截至2022年12月,到期後應進行補繳。在此期間,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為方便疫情期間業務辦理,中心採取容缺方式受理,單位申請緩繳前與職工充分協商一致後,無需2/3以上職工在申請材料中籤字。單位應採取靈活形式記載協商過程,留檔備查。

具體參見“單位申請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操作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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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單位申請降比後,還需要辦理跨年清冊核定嗎?

單位如已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1-4%,應在完成6月公積金匯繳後、7月31日前(託收繳款的單位應在7月託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冊核定工作,同正常繳存單位一樣,沒有區別。

十三、單位申請緩繳後,還需要辦理跨年清冊核定嗎?

單位如申請緩繳期限為2022年5月至12月,則無需辦理2022年度的跨年清冊核定,待2023年1月復繳後,可通過單位網上業務平台左側【公積金】-【匯補繳】-【補繳】-【添加補繳人員】為職工辦理“按月補繳”。如職工在2022-2023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發生變化,則單位先為職工辦理5、6月份的“按月補繳”,再調整職工繳存額(調整繳存額步驟見問題七),最後辦理7-12月份的“按月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