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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個人所得税退税申報開始時間 個税退税2021什麼時候截止

導語:自個税退税政策實行之後,每年的某一段時間內,大家可以進行申報退税,退税成功之後,將得到一筆退税金額。新的一年到來,退税又要開始了。那麼,具體2021個人所得税退税申報開始時間什麼時候呢?個税退税2021什麼時候截止?一起來了解。

2021個人所得税退税申報開始時間 個税退税2021什麼時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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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退税

2021年3月1日~6 月30日。根據國家税務總局近日發佈公告稱自2021年3月1日~6 月30日可以辦理2020 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申報退税)。

辦理方式:

納税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通過任職受僱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税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納税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税人通過網上税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税。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税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税收優惠等信息資料,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税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彙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税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託人為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税人。納税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託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税人,税務機關為納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税渠道。納税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税務局辦理年度彙算,税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税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税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税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税務局公告的地址。

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税人辦理2020年度彙算的,適用個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納税申報表,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優惠的,還應按規定一併填報相關信息。納税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税人、代辦年度彙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年度彙算申報表以及納税人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税額或税收優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彙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2021個人所得税退税申報開始時間 個税退税2021什麼時候截止 第2張

個税退税

接受年度彙算申報的税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税人自行辦理或受託人為納税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的,向納税人任職受僱單位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税人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納税人納税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三項所得累計收入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税人代辦年度彙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

年度彙算的退税、補税:

(一)辦理退税

納税人申請年度彙算退税,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户。税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接受年度彙算申報的税務機關所在地(即彙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税款退庫。納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税務機關將通知納税人更正,納税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税。

為方便納税人獲取退税,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税的,税務機關在網上税務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納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退税。

申請2020年度彙算退税的納税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彙算補税但未辦理,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彙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説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彙算申報補税、更正申報或者説明有關情況後依法申請退税。

2021個人所得税退税申報開始時間 個税退税2021什麼時候截止 第3張

個税

(二)辦理補税

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補税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税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櫃枱、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並補税的,納税人需通過網上税務局或者主管税務機關辦税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並繳納税款。

納税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彙算多退或少繳税款的,納税人主動或經税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税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年度彙算服務:

税務機關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彙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税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並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APP、網頁端、12366納税服務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諮詢,幫助納税人解決辦理年度彙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迴應納税人訴求。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主管税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税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納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後辦理的,可與税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税務局在年度彙算期內辦理。對於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羣,由納税人提出申請,税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