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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發票可以2022年報銷嗎 2021年發票能在2022年報銷嗎

導語:現在已經是2022年了。2021年發票的開具時間是上一年度,但是有時候會因為有些原因補能在上一年做賬。那麼,大家清楚2021年的發票可以2022年報銷嗎?2021年發票能在2022年報銷嗎?接下去請大家收藏好小編精心準備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的發票可以2022年報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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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

可以2022年報銷。不過這得分為幾類情況:

1、2021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2021年已經開具了發票,但由於各種原因2022年才收到發票。

應在2021年終結賬時,在無附件的情況下,按照發票金額確認成本、費用。取得發票後,將相應發票作為附件補充至原記賬憑證,並在收到發票當期確認進項税(可抵扣的專用發票)。

在次年彙算清繳前取得相應發票的:可以在當年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時扣除。

在次年彙算清繳前未取得相應發票的:在當年的彙算清繳時,應進行納税調整,在收到發票的年度再去進行追補(當然不能超過5年)。

2、經濟業務發生在2021年,款項支付也在2021年,但發票2022年才開出來。發票的項目欄也填寫的是2022年發生的費用。

在年終結賬時,應按預計金額確認相應的成本、費用。在收到發票後,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對原預計金額進行調整。如果取得的發票與預計金額存在差額,取得發票的時點發生在出具財務報告前,應調整當年的賬務和財務報表,取得發票的時點如發生在財務報告後,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差錯更正,但是進項税應計入取得發票的當期。

税前扣除的情況與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一致。

在一般情況下,會計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2021年報銷2020年的費用支出在原則上是不允許的。但是發票跨年度報銷的問題又是每個企業客觀存在的。所以如果費用真實發生,跨年也可入賬,申報可以抵扣,但時限不能太長。補追發票時間如果超過了5年是不作數的。

2021年的發票可以2022年報銷嗎 2021年發票能在2022年報銷嗎 第2張

  發票圖片

發票依據政策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税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1年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税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彙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若干税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税法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説明後,准予追補至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2021年的發票可以2022年報銷嗎 2021年發票能在2022年報銷嗎 第3張

  發票圖

跨年發票常見問題

當年支出次年度才取得發票,如何税前扣除?

答: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取得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税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核算;但在彙算清繳時,需補充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特殊情況: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由於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税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後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12個月內進行。

過了彙算清繳期的應扣未扣,能税前扣除嗎?

答: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税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説明後,准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去年的專票次年銷貨退回,能開紅字發票嗎?

答:可以正常申請開具紅字發票。不會對已經申報的結果造成影響,如實申報即可。

政策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税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發放前一年度計提的工資,能扣除嗎?

答:企業在年度彙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准予在匯繳年度企業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税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在年度彙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准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