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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慘購房人稱自己損失超千萬是怎麼回事 上海最慘購房人為什麼稱自己損失超千萬

近日,家住上海的伍女士因為銀行審批房貸延誤,被賣家告上法庭。伍女士稱,這件事中自己損失超千萬,一時間被不少網友稱為“最慘購房者”。具體上海最慘購房人稱自己損失超千萬是怎麼回事?到底上海最慘購房人為什麼稱自己損失超千萬?一起來了解。

上海最慘購房人稱自己損失超千萬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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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則上海最慘購房人稱自己損失超千萬的消息,衝上新浪微博熱搜榜。

2020年5月,在上海居住的伍亭穎計劃花1550萬元的總價,在黃浦區購買一套180.09平方米商業用房。沒想到,在首付745萬元之後,因銀行貸款審批延誤,無法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付尾款的伍亭穎,被賣方告上法庭。

法院最終判決伍亭穎敗訴,她不僅要退出房子,還要支付違約金、房屋整修費等總計497.32萬元,被不少網友稱為“最慘購房者”。

伍女士表示:“對於這份判決結果,她感到不可理解,將申請再審。在我看來對方因為這件事獲利近800萬,其中包括因房子升值的300萬。而我們損失了大概1000多萬,這其中包括480萬的違約金,100多萬新的裝修,然後如果我們再次購房,還需要承擔潛在的漲價300多萬。”

“本案終止交易不是買賣雙方的問題,是銀行貸款的原因,是不可控的。”其代理律師表示,他已經在進行再審取證工作,或許能有重大突破。

​上海最慘購房人稱自己損失超千萬是怎麼回事 上海最慘購房人為什麼稱自己損失超千萬 第2張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伍亭穎在2020年5月17日通過中介,和賣方範俊等達成房屋轉讓協議,伍亭穎先期支付了100萬元定金和400萬元購房款。

2020年5月30日,伍亭穎和範俊等簽訂補充條款,約定房屋總價款為1550萬元,賣方提前交房,伍亭穎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首付745萬元。

然而,伍亭穎未能按期補足首付餘下的245萬元,雙方不得不在7月2日再次簽訂補充條款,這次約定了懲罰條款:從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45萬元為本金,按每日萬分之2.73支付給利息損失。伍亭穎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費用。如未按期支付,則房屋買賣合同自動解除,伍亭穎應償付違約金(合同總價的20%),且賠償範俊等原有的裝修損失180萬元。

這次協議後,伍亭穎在7月13日繳清了逾期付款的利息,並完成了745萬的首付,剩餘745萬元尾款,將在8月30日過户前全部付清。

沒想到,伍亭穎的購房尾款,因為銀行審批延誤再次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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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5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伍亭穎的房屋轉讓協議被解除;必須在判決生效10日內搬離房屋,如逾期將按照1000元/天追加支付房屋佔有使用費;伍亭穎要賠償違約金300萬元、房屋整修費180萬元,承擔案件受理費4.6萬元。

一審之後伍亭穎和範俊等都進行了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2021年12月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伍亭穎將承擔案件受理費2.72萬元。

對於這起糾紛,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重慶海力律師事務所伍繼軍律師表示,本案的焦點在於:“賣方是否因買方的逾期付款行為享有合同單方解除權;買方因為銀行辦理貸款超期,是否足以導致買方合同根本性違約,從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