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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是怎麼回事 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具體情況

6月3日,35歲的單親媽媽李女士發現,鄰居鄧某趁自己不在家非法進屋。具體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是怎麼回事?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具體情況。

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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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6月初的一個下午,35歲的李女士下班後帶着7歲女兒回家,在掏鑰匙開門前,女兒聽到屋內有動靜。開門後,李女士讓女兒站在門口等候,獨自進屋發現一名男子藏在次卧的門後,對方竟是住在自家隔壁的鄰居鄧某。

李女士稱,她當時被鄧某抓住胳膊,使勁掙脱後才帶上女兒逃離,隨後找到住在附近的父母報警。據媒體記者瞭解到,就在事發當天晚些時候,鄧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李女士告訴記者,這套房屋是她離婚後買的一套二手房,原房主是上述非法侵入的男子鄧某的兄嫂。她事後得知,自己買下這套房後,鄧某家中還留有一把鑰匙。

李女士説,自己曾在5月發現衣櫃裏的內衣、內褲被人翻動過,一條內褲上竟還有白色不明物質……一位辦案人員告訴她,據鄧某交代並非第一次進入她家中,此前也曾趁她不在家非法進屋,並在屋內有過齷齪行為。

6月28日,記者從南部警方獲悉,鄧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何為“非法侵入住宅罪”?

​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是怎麼回事 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具體情況 第2張

若構成該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表示,根據《刑法》第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我國實務中適用率比較低,但一旦觸犯該罪的適用條件即構成犯罪。

一方面,需要判斷鄧某侵入的是否繫住宅。住宅是指供人生活居住與外界相對獨立、封閉的場所,從本質意義上理解,應該具備兩個基本屬性,一是物理屬性,住宅應當具有一定的相對封閉性;二是生活屬性,住宅應當具有供人生活、起居的功能,要求具有能夠從事普通的日常生活的條件。本案中,鄧某侵入的房屋顯然是李女士生活居住的地方,顯然是住宅。

另一方面,需要判斷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非法侵入”是否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並非所有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因而情節輕微的話,一般治安處罰即可。本案中,鄧某多次進入李女士的房屋,並在事發時拖拽李女士,李女士因此事被迫辭職,並且患上重度抑鬱,顯然對李女士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此外,非法侵入的手段不僅包括主動採取強行等非法方式進入他人住宅,也包括經主人要求後拒不退出住宅。本案中,鄧某就採取了隱蔽的方式進入李女士的住宅。根據以上分析可知,鄧某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是怎麼回事 35歲單親媽媽住宅遭男鄰居非法侵入具體情況 第3張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小明律師表示,如果查明該男子鄧某確實未經允許,偷偷潛入女事主家中,即便所使用的鑰匙是其保留的原鑰匙,其行為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且已經影響女子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同時還存在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的行為,應當追究其相應責任。

當然,如果查明鄧某在本次潛入或此前潛入過程中,偷拿了女事主的財物,則其行為構成(入室)盜竊,還可能涉嫌盜竊罪。

如果該男子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構成盜竊罪,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四川泰宇律師事務所律師蒲俊豪稱,私闖他人住宅不一定構成犯罪,若不能認定為犯罪,那麼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行為人作出處罰;如果可以認定為犯罪,則是《刑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通常是給予行為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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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案來看,鄧某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為鄧某供述其不止一次進入李女士家中,並進行齷蹉行為;鄧某的行為致使李女士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嚴重妨礙了李女士的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李女士也可以對其精神損害進行鑑定,向鄧某主張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