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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勞斯萊斯轉賣500萬後潛逃 法院判了13年

近日,上海發生了一起引起廣泛關注的合同詐騙案,大家看新聞應該也都有刷到過,並且這名男子通過抵押、轉賣等形式變現,非法獲利500餘萬元之後潛逃到國外,法院判了13年,那麼具體情況到底是什麼呢?下面就一起去看看。

男子租勞斯萊斯轉賣500萬後潛逃 法院判了13年

男子租勞斯萊斯轉賣500萬後潛逃

近日,馬某某因涉嫌合同詐騙案被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後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2021年11月,馬某某通過網上的汽車租賃服務廣告結識了某租車公司老闆戚先生。“當天他就向我租賃車輛,直至案發前,我們一直有租賃業務往來。”由於長期在該公司租車,馬某某給戚先生留下了“信譽不錯”的印象。

2022年3月,馬某某與租車公司簽訂汽車租賃合同,以租賃的方式從該公司騙得1輛價值480萬元的勞斯萊斯古斯特,隨後以280餘萬元的價格先後抵押、轉賣給某典當公司和吳先生。“我和他們説車子是我買下來的,貸款還沒還清,所以還沒有上牌。”馬某某交代。

同年7月,他又如法炮製,以同樣的手法從該公司騙得1輛價值320餘萬元的蘭博基尼,隨即以15萬元、220餘萬元的價格先後抵押、轉賣給陸先生、吳先生。

處理上述兩輛車時,馬某某向吳先生提供了車輛的臨牌、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貨物進口證明書等。當被問到這些文書是否為原件時,馬某某供述:“租車公司戚先生曾經出示給我看過,我根據上面的一些基本信息在網上花錢找人偽造的。”

男子租勞斯萊斯轉賣500萬後潛逃 法院判了13年 第2張

同年8月,馬某某再一次以同樣手法從租車公司騙得1輛價值280餘萬元的法拉利,後以100萬元的價格抵押給鄭先生,並實得60萬元。案發後,租車公司已從鄭某處追回該車。

2022年9月,騙到錢的馬某某出境逃至泰國,後來因簽證問題,去過一趟老撾後又返回泰國,幾個月後,滯留在了泰國。

近年來,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追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馬某某系公安部“獵狐”行動緝捕歸案的境外逃犯。

今年3月,馬某某在其泰國居住的公寓內被泰國當地警方抓獲,隨後被押解回上海,次日由虹口公安分局逮捕。到案後,馬某某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虹口檢察院審查認為,馬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到案後,馬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經審理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