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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口人才住房補貼申請需要租賃證嗎

海口市引進人才申請住房補貼時需要提供住房材料,包括經市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經區住房保障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2022海口人才住房補貼申請需要租賃證嗎

海口住房補貼材料

2022年1月起,海口市引進人才住房補貼工作已統一升級使用海南省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系統,全省統一均要求必須具有租賃證,無一例外。 對於因《租賃證》不能覆蓋補貼申請日期的,市民可以在人才引進之日起5年內,憑新辦理的《租賃證》延後申請。

所需材料

人才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補貼的,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表(由市人才服務“一站式”平台統一印製);

(二)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或學歷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

(三)經市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經區住房保障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申請對象

2018 年 5 月 13 日以後第一次在我市就業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創業的以下人才,適用本細則並納入相應的住房保障:

(一)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7)》(瓊人才辦通〔2017〕26 號)規定條件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和領軍人才;

(二)50 歲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7)》(瓊人才辦通〔2017〕26 號)規定條件的撥尖人才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至 55 歲(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區人才);

(三)40 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及 35 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四)35 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

(五)總部經濟企業引進的高層管理人才;

(六)經省、市政府認定給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