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虧損合同的定義
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的做法是:
1、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有標的部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無標的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在產品生產出來後:
借:預計負債;
貸:庫存商品。
2、不履行合同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虧損合同的定義
虧損合同(Onerous Contract),是指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合同。待執行合同變為虧損合同,同時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虧損合同的賬務處理
企業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商品銷售合同、勞務提供合同、租賃合同等,均屬於待執行合同,待執行合同不屬於或有事項。但是,待執行合同變為虧損合同的,應當作為或有事項。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時,企業擁有合同標的資產的,應當先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並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無合同標的資產的,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企業不應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預計負債。
注意:預計負債的金額應是執行合同發生的損失和撤銷合同損失的較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