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車輛報廢標準有哪些
車輛如房屋一樣,會破舊,最終無法使用,而報廢之後都會給予相應的補貼,但是車輛怎麼樣才算是徹底報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天津車輛報廢標準是什麼,天津車輛報廢年限是多少?辦事指南小編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報廢標準
1.達到報廢規定年限的
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5.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
報廢年限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8.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9.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10.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11.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12.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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