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車輛報廢標準有哪些
其實車輛開久了,也會破舊的,最終無法使用,而無法使用的車輛就要去報廢,而報廢之後都會給予相應的補貼,,但是車輛怎樣才算是報廢呢?深圳車輛報廢標準是什麼呢?深圳報廢年限是多少?辦事指南小編為您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深圳車輛報廢標準有哪些
(一)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深圳機動車報廢標準一覽表
温馨提醒
1.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2.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3.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註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更多深圳辦事指南
掃碼關注公眾號
掃碼下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