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當前位置 /首頁/新生活/法律法規/列表

繳納海關税款滯納金怎麼計算 海關征收滯納金怎麼算

海關税款滯納金計算方法:進口貨物完税價格乘以百分之0.5再乘以滯報天數。例如某公司沒有解繳上個月(8月)的税款1萬元,上月的繳税期限是15日內,則從16日起計算滯納金。假如該公司9月12日(逾期共28日)方到徵收廳解繳税款,則其應計算的滯納金為:10,000×0.05%×28=140(元)。

繳納海關税款滯納金怎麼計算 海關征收滯納金怎麼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説“滯納金”就是指針對不按納税期限繳納税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

繳納海關税款滯納金怎麼計算 海關征收滯納金怎麼算 第2張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3]47號)中第五條規定:“對納税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未按照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繳納的税款,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税人應繳納税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税款之日止。”

繳納海關税款滯納金怎麼計算 海關征收滯納金怎麼算 第3張

滯納金是與税款連帶的,如果在確定應納税款的納税期限時,遇到了應該順延的節假日,則從順延期滿的次日起加收滯納金,但在税款滯納期間內遇到節假日,不能從滯納天數中扣除節假日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