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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税改革五大焦點 起徵點單身税地區差異受關注

個税改革五大焦點 起徵點單身税地區差異受關注

個税改革五大焦點 起徵點單身税地區差異受關注

  最近,個税改革的法律法規正式徵求意見,網民在結束之前整整提了13萬條意見。這些意見中,有關個税改革的五大焦點成為了人們特別在意的地方,例如,起徵點、單身税、以及地區差異等便倍受關注。

公眾都提了哪些意見?草案自公佈以來,大眾的討論一直在持續,爭論的焦點都有哪些?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和梳理。

焦點一

起徵點5000元偏低?1萬元可行嗎?

此次個税修法擬將個税起徵點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計算方式有所改變,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併一起徵税。

應納税所得額=年度收入-6萬元(起徵點)-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和歷次個税修法一樣,起徵點依然被廣泛爭論,甚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中也是如此。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尹中卿審議草案時表示,通過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來擴大消費,可以把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俗稱個税起徵點)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在一些民眾甚至專家看來,起徵點還可進一步提高。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日前就指出,“5000再往上一點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焦點二

起徵點是否可各地不同?

爭議起徵點是否偏低的同時,還有專家提出個税起徵點不能“一刀切”。

記者注意到,同意這類觀點的網友也不在少數。有人認為,應該按地區經濟水平劃分。因為一些小城市月收入5000元可過得很舒坦,一二線大城市月收入1萬元仍捨不得花錢。

孫先生很認同按地區經濟水平劃分起徵點的做法:“各地住房、交通、飲食等費用差距較大,‘一刀切’的話沒有考慮到這些因素。”

全國人大代表蔡毅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提出,“例如廣東、上海是否可以考慮8000元到9000元。”

賈康不贊同“按地區經濟水平實施不同的個税起徵點”。他認為,跨行政區的時候最好不要有個税的壁壘去影響(勞動力)要素流動的市場調節機制。

在賈康看來,把個税起徵點設定成為一個自動調節的機制和物價水平掛鈎,這不失為一個可以考慮的趨向。如每3年根據物價指數自動調整。

焦點三

專項附加扣除變相徵收“單身税”?

本次個税法修改另一大亮點是首次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換句話説,以後納税時,除減去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還要減去專項附加扣除,再計算你要納税的金額。

有網友因此將“專項附加扣除”解讀為“單身税”,理由是單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將會比已婚人士納税更多。

對於這一説法,有專家並不認同。

中國政法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對於養育子女的家庭,因為負擔重,對產生的支出適當給予扣除,是合理和應當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專項附加項目並沒有區分單身還是已婚已育,像繼續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貸款、租房租金等項目,是每個納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在廣州某房地產企業工作的李先生也表示,不認同“單身税”的説法。“即使是單身人士,以後也會結婚生子、買房買車,還是會享受到税收優惠。”李先生説。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認為,如果把專項附加扣除帶來的減税視為一種税收支出,應該考慮是否對不繳納個税的羣體給予相同額度的財政補貼。

焦點四

贍養老人費、幼兒哺育費可否扣除?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馬珺表示,附加專項扣除的本意,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條件下區分納税人的不同生活境況,比如撫養/贍養人口、身體健康狀態、住房支出壓力。

因此有觀點認為,“專項附加扣除的力度還可以更大一些。”

記者注意到,在審議草案時,有部分委員提出了增加扣除“贍養老人和嬰幼兒照顧的支出。”理由是,老人90%是居家養老,所以贍養老人費用應該考慮扣除;而實施二孩政策,0到3歲嬰幼兒的哺育費用也應該考慮扣除。

不過在一些專家看來,從政策制定角度看,專項附加扣除要考慮個人負擔的差異性,也要考慮個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保持税制的公平。“以免,引發類似單身税誤解。”

焦點五

是否可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税?

記者注意到,網絡上,個税改革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被眾多網友叫好,也引發大家關心的另一個話題——專項附加扣除怎麼算、有哪些程序、如何證明這些支出?

根據草案,教育、衞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税務機關提供納税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部分民眾對這部分費用如何認定和扣除抱有疑問。

對此,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要考慮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税。例如,一個家庭,只有丈夫工作,月收入6000元得納税,家庭負擔壓力會比較大。所以充分考慮家庭整體負擔的前提下,對年度內家庭成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綜合計税,有利於體現税收公平。

施正文提出,專項附加扣除考慮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來還可以逐漸設置單身申報、夫妻聯合申報、夫妻單獨申報等多種申報單位,由納税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