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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條件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需要什麼條件

導語:相信很多人對於駕駛證都是比較瞭解的,尤其是開車的朋友都很清楚駕駛證在每一年都是需要去審驗才能夠繼續開的,所有車都是一樣,所以校車也是不例外的,只不過可能校車審驗會比較嚴格一些,下面就去看看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條件和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需要什麼條件?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條件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需要什麼條件

校車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條件

新修訂的《東莞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東府〔2021〕45號)(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已印發,將從2021年8月23日正式生效,至2026年8月22日止,有效期5年。

校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註銷其校車駕駛資格,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換領機動車駕駛證,並通報同級教育部門、學校和校車企業:

1、提出註銷申請的;

2、年齡超過60週歲的;

3、在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的;

4、有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及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

5、最近連續3個積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或者犯罪記錄的;

6、有傳染性疾病,有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的。

       7、未收回簽註校車駕駛許可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其校車駕駛資格作廢。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條件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需要什麼條件 第2張

校車

東莞校車資格證怎樣辦理

新修訂的《東莞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東府〔2021〕45號)(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已印發,將從2021年8月23日正式生效,至2026年8月22日止,有效期5年。根據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校車駕駛員有以下要求:

第二十二條 校車駕駛人應當依法取得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週歲以上、不超過60週歲;

(二)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12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飲酒後駕駛或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五)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六)無犯罪記錄。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小一寸彩色照片,併到我市機動車駕駛人體檢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其他符合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材料,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內部核查的方式取得,無需申請人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籤注准許駕駛校車,並通報教育部門;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説明理由。如有異常,需進行嫌疑業務調查的,調查所需時間不納入業務辦理時間計算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條件 東莞校車駕駛證註銷需要什麼條件 第3張

校車

第二十四條 校車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教育部門應當加強校車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培訓,每學期組織不少於1次集中專題培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配合。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教育部門和學校建立校車駕駛人的信息交換機制,每月通報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和審驗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 校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註銷其校車駕駛資格,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換領機動車駕駛證,並通報同級教育部門、學校和校車企業:

(一)提出註銷申請的;

(二)年齡超過60週歲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的;

(四)有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及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最近連續3個積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或者犯罪記錄的;

(六)有傳染性疾病,有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的。

未收回簽註校車駕駛許可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其校車駕駛資格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