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規來了!涉個税醫療養老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至全國
隨着3月的到來,我國的3月新規來了!這些新規涉及到個税、醫療、養老、以及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等等。其中,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至全國!總之,這些新法規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對我們生活有着重要影響,大家一定要了解一下。
3月新規來了!涉個税醫療養老
3月新規
3月新規來了:①不得用算法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②不同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③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④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3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具體新規如下:
1、不得利用算法對消費者實施不合理價格差別待遇
《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3月1日起施行。明確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2、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至全國
銀保監會官網日前發佈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在原有6家試點保險公司基礎上,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加試點。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指以養老保障為目的,領取年齡在60週歲及以上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產品設計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領取期不得短於10年。
自2021年6月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試點。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試點公司累計承保保單近5萬件,累計保費4億元。
3、2021年度個税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開始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啟動,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4、新版《醫師法》將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每年8月19日為中國醫師節,明確國家制定醫師培養規劃,加強全科、兒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5、民事訴訟可在線進行
《人民法院在線運行規則》3月1日起施行。明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願、合理的原則,可將訴訟、調解等環節由線上轉為線下,或由線下轉為線上進行;人民法院在線運行方式支持部分參與者採用線上、其他參與者採用線下的方式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民事訴訟活動通過信息網絡平台在線進行的,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月新規
6、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將實現全國互認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明確醫療機構應按照相關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
7、打擊假、劣種子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3月1日起施行,將生產經營假、劣種子行為的罰款上限分別提高到20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下。
8、《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實施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3月1日起施行。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9、提高登記註冊便利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3月1日起施行,將公司、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户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進行統一規範,提高登記註冊便利度。
10、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財政部等8部門發佈公告,自3月1日起,優化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增加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機、番茄汁等29項近年來消費需求旺盛的商品。
11、集中遷移保護零散烈士墓
新修訂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3月1日起施行,增加“零散烈士墓應當集中遷移保護”的要求,完善對烈士紀念設施的分級保護。
12、懲治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
新修改的非法集資刑事司法解釋3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為依法懲治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提供依據。
13、教材字號不應小於小4號
國家標準《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衞生要求》3月1日起實施。根據標準,中小學教科書正文最小用字不應小於小4號,教學多媒體不應出現可察覺的閃爍。
地方政策:
3月地方新規
上海: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
新修訂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規定:
未經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醫療美容服務;
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賬號租售交易服務;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發佈、轉載、傳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新聞報道等信息,應當客觀、審慎和適度,不得虛構、誇大、歪曲有關內容,不得違法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單位、照片、圖像以及其他可能識別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
浙江:外賣食品若無封籤消費者有權拒收
2022年3月1日起,《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將正式實施。其中規定,外賣商家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製作現場,並使用封籤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
湖北將明令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例(修訂)》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就規範養犬等動物防疫領域作出規定。
《條例》規定,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特殊犬隻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管理。遺棄飼養的犬隻的,由養犬登記機關收容犬隻,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成都市參保人省內異地就醫免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