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中秋國慶怎麼算工資 2020中秋國慶三薪哪幾天多少倍工資
導語:根據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如果值班,那麼企業單位就要支付員工三倍的工資。往年,國慶節放假七天,其中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而中秋節放假三天,中秋節當天為法定節假日。但2020年中秋國慶同一天,具體2020年的中秋國慶怎麼算工資?2020中秋國慶三薪哪幾天多少倍工資?一起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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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國慶工資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消息: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10月1日-4日);
公休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5日-8日)。
不同類型加班費計算:
加班費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