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戀合法大陸可以去領證嗎 大陸同性去台灣領結婚證條件
導語:愛情是不分國界的,只要你們相愛,便可以組成一個家庭。近些年來,關於愛情的界定又上升到了另一個程度:愛情分性別嗎?肯定有人説“no!”有人説“yes!”。其實該答案的否定與肯定並沒有對與錯,因為每個人都有表達想法的自由。既然有人想了,便會有人去實行,這不,台灣地區的同性戀結婚合法了。那麼,台灣同性戀合法大陸可以去領證嗎?大陸同性去台灣領結婚證條件是什麼?我們一起來了解。
台灣同性戀合法大陸可以去領證嗎 大陸同性去台灣領結婚證條件
同性戀結婚
關於中國大陸同志伴侶來台結婚議題,海峽交流基金會發言人管安露表示,現行法規並未開放大陸人民以“辦理結婚”事由申請來台;以觀光、自由行、商務活動等事由來台,無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她表示,非台灣籍在台登記結婚必須出示“單身證明”。中國大陸人士所持的單身證明,都必須經由海基會驗證,但由於未開放大陸人民以“辦理結婚”事由來台,驗證時都會加註“不得作為結婚用途”,因此中國大陸同志也無法來台登記結婚。
若是兩岸同婚,管安露表示,台灣民眾必須先赴陸辦理結婚,領取結婚證明後,回台透過海基會文書驗證,接着才能透過內政部移民署申辦陸配來台“團聚”,通過訪談、取得“團聚證”,雙方才能在台登記結婚。
大陸怎麼去台灣登記結婚?
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的流程並不簡單,需要經過在大陸領結婚證、結婚證公正、去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申請《入台許可證》、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在台登記結婚、申請依親居留七個大步驟。
一、在大陸領結婚證
首先,大陸人和台灣人要攜帶好相關的證件,到大陸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進行結婚登記。其中,結婚登記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大陸居民需攜帶的證件
(1)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2)居民户口本;
(3)結婚登記照3張(可現場拍攝)。
2、台灣居民需攜帶的證件
(1)台灣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3)單身證明公證書(台灣法院辦理,到大陸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證處領取)。
大陸去台灣結婚
二、結婚證公正
1、結婚證公證流程
在領完結婚證之後就要去本地的公證處進行結婚證公證,公證的時間約為一週左右,在公證的時候要攜帶好相關的證明材料。
在公證好之後,中國(大陸)公證書副本經公證處統一轉交給海基會,(辦理到到達需要一個月左右)正本需要自己保留,並回到台灣之後要拿去與海基會核對,拿取副本,在台灣登記結婚時需要用。
2、結婚證公正所需證件
(1)台灣居民要攜帶台灣人身份證,台胞證,護照,户籍謄本;
(2)大陸人要攜帶户口本和身份證;
(3)另外,還需要兩個人的照片,即結婚登記照。
三、去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
在台灣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之前,可以先打電話詢問公證書是否已到,然後帶上正本去驗證、付錢。這可以是本人去台辦理,也可以讓家人代勞。
四、申請《入台許可證》
1、申請《入台許可證》所需材料
(1)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出入台灣申請書
(2)中國(大陸)配偶照片2寸1張(最近2年內,脱帽、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3)中國(大陸)配偶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4)經海基會驗證後的結婚公證書
(5)台灣配偶6個月內之户籍藤本
(6)保證人身份證明文件寄印章
(7)台灣地區人民申請中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資料表
(8)證照費新台幣400元
(9)掛號回郵信封(應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
2、申請注意事項
(1)在台灣配偶須在台灣地區設有户籍
(2)保證人順位以在台灣配偶優先
(3)(家訪)移民署受理團聚申請案後,大約1個月時間,並對申請人之台灣家庭身心、經濟等狀況,作為審核申請案之依據。審核通過之後即核發在台灣停留1個月的出入境許可正本。
大陸怎麼去台灣登記結婚
五、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收到《入台許可證》(一張淡綠色的紙張)之後,就要去大陸配偶户籍地公安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入台證有效期6個月,在這6個月內辦理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就會以《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上的出境日期為準,就是説在出境日期前到台灣即可,《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5年。
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所需材料:
大陸人身份證、結婚證書2本、入台許可證(淡綠色紙張)以及一定的費用。
六、在台登記結婚
拿到《通行證》後就可去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了,在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以下證件:
1、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
2、中國(大陸)配偶出入境許可證(經移民署蓋通過免談印章)
3、中國(大陸)結婚證
4、台灣配偶身份證正本
5、户口名簿
6、台灣配偶印章
7、台灣配偶照片1張
【注】台灣配偶當天換髮新的身份證(台灣居民身份證背後有寫父母親名字、配偶名字)
七、申請依親居留
1、申請依親居留的材料
(1)填寫依親居留申請書(貼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2)台灣地區入台許可證
(3)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或居民身份證、護照複印件
(4)台灣配偶3個月內户籍藤本
(5)經海基會驗證的《無犯罪記錄公證書》
(6)行政院衞生署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
(7)台灣配偶需攜帶身份證明及印章
(8)填寫大陸配偶申請在台依親居留資料表
(9)證照費新台幣800元、掛號回郵信封
2、申請依親居留注意事項
(1)台灣配偶、中國(大陸)配偶應本人親自至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
(2)依親居留髮給1年有效期逐次加簽的出《出入境許可證》,期滿前得向移民署申請延期。
(3)依親居留證件,為大陸配偶在台期間的身份證。
(4)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期間,在台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
(5)辦理依親居留前需要體檢,台灣各地移民署有指定體檢醫院,若檢查時女生已懷孕需提前説明,醫生會不照X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