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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兩車“鬥氣”互別緻一車騎跨高架欄 上海鬥氣車主或涉什麼罪名

5月24日,上海內環高架路近宜山路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黃色工程車騎上了高架邊上的護欄。多段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在事故發生前,該黃色工程車與一輛藍色SUV開展了史詩級的“鬥氣”。那麼,上海鬥氣車主或涉什麼罪名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上海兩車“鬥氣”互別緻一車騎跨高架欄 上海鬥氣車主或涉什麼罪名

上海交警官方微博24日通報,2023年5月24日17時52分,內環高架近漕溪立交段兩車碰撞,致其中一輛工程車騎跨在高架護欄上,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初步調查,涉事兩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互相“鬥氣”行為。目前,兩車駕駛員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警方提醒,行車“路怒”極易引發嚴重後果,請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良好心態,切勿開“鬥氣車”,共同維護良好出行環境。

如何評價“鬥氣”過程中兩車的行為?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認為,從視頻內容來看,“藍車”是在高架橋上有“車道合併”交通標誌前,提前打左轉向燈,在有“交替通行”標誌前併入主路。但是,“黃車”沒有選擇避讓,而是快速轉向左側的另一條車道。“黃車”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上海兩車“鬥氣”互別緻一車騎跨高架欄 上海鬥氣車主或涉什麼罪名 第2張

另一段視頻顯示,“藍車”在右側車道正常行駛中,“黃車”強行變道,惡意擠撞“藍車”,並致使“藍車”右側車輪駛離地面,整個過程長達上十秒。因此,“黃車”的這一行為已經涉嫌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兩車分離後,“藍車”快速將“黃車”擠撞上護欄,逼停“黃車”,對於“藍車”的行為,劉凱傾向於構成正當防衞。

他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當然最終的認定,還需要根據主客觀情況,特別是‘藍車’當時的主觀意圖才能綜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