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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闢謠關於被咬女童的四大謠言 散播謠言會被怎麼處罰

這年頭,造謠成本越來越低,因此網上各種各樣的謠言越來越多,這是一種非常令人頭疼的現象,畢竟謠言一傳十,十傳百,傳着傳着就會越來越離譜。近日,成都2歲女童被惡犬咬傷一事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網上也傳出種種謠言,對此,成都警方闢謠關於被咬女童的四大謠言登上熱搜,一起來看看。

成都警方闢謠關於被咬女童的四大謠言

10月19日晚,成都網絡闢謠官方賬號發佈視頻,對以下謠言進行澄清。

成都警方闢謠關於被咬女童的四大謠言 散播謠言會被怎麼處罰

1、女童打狗導致被咬?

有聊天截圖顯示,“我朋友老公在現場看到的,最開始就是那個小娃兒用石頭砸羅威納,把羅威納砸流血還要一直砸。”

經公安部門查看小區監控核實,未發現兩人(受傷女童及其母親)有攻擊黑狗的行為。

2、肇事犬主為一黑衣女子?

有自媒體發文稱“成都咬人的黑狗與他的主人,在以往還是那麼亮眼!”並配一女性和一羅威納犬的合照。

經公安部門核實,圖中女子並非肇事犬主人。

3、被咬女童送醫後離世?

有自媒體發佈消息稱“四川崇州被咬傷2歲女童送醫後經全力搶救仍不幸離世”。

據崇州市聯合調查組官方通報,受傷女童目前在華西醫院接受治療,生命體徵平穩。

4、咬人犬隻系女童家自養?

還有自媒體發文稱“涉事犬隻系女童家養犬隻,養於天井內,犬隻傷人當天未拴系”,還有人稱是“公公養的狗,咬了孫女”。

經公安部門核實,涉事雙方無親屬關係。

經崇州市相關部門核實,這些傳言均不屬實。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成都警方闢謠關於被咬女童的四大謠言 散播謠言會被怎麼處罰 第2張

散播謠言會被怎麼處罰

行為人若有散播謠言的行為,一般會被人民法院按照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的規定進行處罰: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載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