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二手房公積金提取指南(材料+渠道)
在海南繳納公積金的職工購買了二手住房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需要自房產過户之日起一年內提取。
海口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
職工購買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產過户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房產過户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一)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社保卡;
2.過户後一年內的不動產權證明;
3.房屋買賣契約/合同;
4.購房發票;
5.職工配偶(不是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係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視情況要求購房人臨櫃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
6.購買省外自住住房的,還需提供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購房地可供核查的户籍身份證件及購房前已在購房地連續正常繳納半年及以上社保(或公積金)證明材料。
7.購買省外自住住房的,職工在購房所在地購房前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及以上,並已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轉入我省的,可不提供第6項材料。
(二)辦理渠道
APP或網廳、櫃面。
(三)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依購房合同(協議)約定截至當月應付款的額度為限,且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總房款扣除貸款本金的餘額。
(四)注意事項
1.購房人配偶通過網廳、手機APP渠道提交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工作人員能聯網核查其婚姻信息的,無需購房人臨櫃審核;工作人員通過聯網不能核查其婚姻信息的,需購房人持身份證件臨櫃審核。
2.購房人配偶臨櫃辦理購房提取業務的,需購房人一同前往櫃枱審核確認辦理業務。若購房人配偶單獨臨櫃辦理,工作人員能聯網核查其婚姻信息的,可不要求購房人臨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