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開車沒帶駕駛證怎麼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
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扣1分,及時退還機動車;
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無證駕駛的情形
1、沒有駕駛證的駕駛車輛的,被視為無證駕駛。
2、沒有考試,不符合駕駛條件,非法取得駕駛證的,被視為無證駕駛。
3、駕駛證被註銷、吊銷、暫扣的,被視為無證駕駛。
4、駕駛車輛超過準駕車型的,被視為無證駕駛。
5、持境外機動車、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被視為無證駕駛。
一次扣1分的其他情形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