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户口本上小孩的民族可以修改嗎
根據相關規定,公民民族成份經確認登記後,一般不得變更。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關係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直接撫養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關係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繼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與養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在其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以依據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一次。
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出具的《重慶市民族成份更改證明書》;
3、《重慶市民族成份更改申請審核表》;
4、申請人及變更人的《居民户口簿》;
5、變更人滿16週歲的,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
6、未成年變更的,還需提供其與申請人關係證明(其中父母子女關係,《居民户口簿》能證明的不提供)。
辦理流程及地點
辦理流程: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辦理地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