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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人才引進購房政策細則

海口實施新的人才購房政策,落户我省的人才需要提供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方可購買住房。

海口人才引進購房政策細則

海口人才引進購房政策

(一)落户我省的人才。

落户我省的引進人才購買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未落户我省的人才。

本人家庭在我省無自有住房,須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計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1套住房。

海口人才引進購房政策細則 第2張

(三)非本省户籍人員。

不再區分限購區域與非限購區域,實行全區域限購。非本省户籍家庭購買住房,須在我省無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1套住房。

(四)離異人士。

夫妻離異的,自離異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在我省擁有住房的總套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