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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象 重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標準

重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象 重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企業/用人單位。

重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象 重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標準

1、對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給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2、對招用重慶市脱貧人口,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連續繳納1年以上且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按照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其他事項:

1、對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的,給予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2、招用脱貧人口,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用人單位,按其實際為招用人員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費、職工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全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補貼程序

1、申請。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後,各類企業招用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後,可向參保地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補貼,填報申請表、人員花名冊。

2、審核。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比對就業失業登記、企業參保等信息。

3、公示。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擬享受補貼的申請企業、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在企業所在地街道(鄉鎮)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確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縣(自治縣)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資料送財政部門確認。

5、劃撥。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將補貼資金劃入企業賬户,並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