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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務工人員落户辦理指南 重慶務工人員落户辦理條件和所需材料

重慶務工人員落户辦理指南 重慶務工人員落户辦理條件和所需材料

務工落户(市內遷入)

重慶務工人員落户辦理指南 重慶務工人員落户辦理條件和所需材料

申請條件:

本市户口居民在渝務工達到落户地區規定年限並繳納重慶養老保險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請在城鎮地區落户。

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書,備註:遷出人員在遷出地為户主(全户遷出的除外),擬選擇將材料郵遞到派出所或網上跨省通辦的,請在申請書中明確原户新户主的姓名及其他户成員的關係。

2、勞動合同或務工證明。

3、在渝參加社會保險達到規定年限證明。

4、户口遷移人員的《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印章頁、相關個人頁和插頁式户口簿的增減(索引)頁。

5、年滿16週歲的《居民身份證》。

6、在合法穩定住所地入户的,還需提供住房手續。

7、在租賃住房落户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同意入户手續和房管部門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公、廉租房除外)。

8、有直系親屬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父母《結婚證》或者父母離婚手續和子女撫養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經核准辦理的,申請人須持申報材料原件,在90日內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辦理。逾期未辦理的應重新提交申請。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材料齊全的,立即核准,派出所當場辦結。

務工落户(市外遷入):

申請條件:

市外户口居民在渝務工並繳納重慶養老保險鈞達到落户地區規定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請在城鎮地區落户。

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勞動合同或務工證明。

3、在渝參加社會保險達到規定年限證明。

4、年滿16週歲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包括户口印章頁、相關個人頁和插頁式户口簿的增減(索引)頁。

5、户口遷移人員的《居民户口簿》。

6、在租賃住房落户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同意入户手續和房管部門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公、廉租房除外)。

7、在合法穩定住所地入户的,還需提供住房手續。

8、有直系親屬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父母《結婚證》或者父母離婚手續和直接撫養子女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經核准辦理的,申請人須持申報材料原件,在90日內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辦理。逾期未辦理的應重新提交申請。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材料齊全的,經調查核實,報審批審結。辦理時限8個工作日。(調查核實時間除外)。